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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消解部分人对律师利用法律漏洞牟利的印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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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位同行,只要不是匿名提问,一般来说除了回答者只有提问者会关注问题,所以搞清楚谁提问题还是挺容易的。我觉得作为律师,不要那么武断看到一些回答就说大部分人如何如何,其次是尽量少用贵乎,个人认为贵乎是对平台非常不礼貌的说法。

我是做集团诉讼的,平时接触的就是大部分人,因为都是业主嘛,所以你看到一个小区的人遇到问题之后怎么解决,你就理解大部分人的想法了。

大部分人对律师的认识是解决麻烦的最后一种武器,不仅不是钻法律空子,恰好相反,他们认为请律师是在他们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下,维护权利的手段,律师就是法律,就是公平正义,可惜就是贵。大家的口头禅是,实在不行咱们打官司吧。当然,因为要花钱,打官司是实在不行没办法的办法,多数情况下、多数人还是不打的。不熬到一定份上,先忍不住提出要起诉的人,往往会面对维权群长时间的沉默,这时候不会有人跳出来说:律师都是钻空子的。如果真的这样说,说不定还真有一批人想听听律师怎么钻空子了。

相反,会有人说,打官司没有用,法律没有用,律师没有用。这些都是我不想花钱的委婉表达方式,任何一个群体里都有一群心最穷、最懒的人,他们的思维方式就是希望所有人都别起诉,要不然其他人都告去了,他就不得不跟着告。维权成功与否不重要,要能拖着别人和他一样最重要。

一个小区的大多数人(通常占到90%),在遇到一些不公平的遭遇之后,比如烂尾、延期交房、学区房、面积缩水、售后包租这些问题的时候,他们会把和 开发商谈判、找政府、游行、闹事、拉横幅作为维权的首选项,因为这些维权途径相对来说成本比较低。

业主们非常愿意先通过沟通解决问题,包括很明显依靠谈判不可能解决的问题,比如房价降了他们希望开发商退房。在谈判失败后,他们就会找政府,希望政府出面让开发商赔偿或者退房或者复工,在政府这条路线上依然得不到解决之后(谈判、闹事解决诉求的概率都不超过1%)才会考虑找律师起诉。

在和开发商谈判的时候,业主们常常拿找律师起诉来威胁开发商。

当然,开发商和政府也是拿起诉来回应业主:有本事你就去法院告我。

然后他们就歇菜了,因为他们多数情况下确实没有这个本事。所以哪怕是遇到必输无疑的官司,开发商往往也敢说这句话,有本事你去告。

不把请律师打官司作为优先方案而是最后方案,无外乎三点:

1、成本高、周期长

2、不懂法

3、没告过

打官司有着很高的决心门槛、金钱门槛和知识门槛,通常来说一个群体里面如果没有一两个有学识、文化的人带动是不会通过聘请专业人士来解决问题的。依靠少数人带动多数人,少数情况下带的动,多数情况下带不动。这些人不打官司怎么办?开发商又不肯屈服,于是就会有人想到钻空子,怎么钻呢?比如当叛徒,通过组织闹事换取被开发商收买,比如把微信群的聊天记录转发出去,告发自己的邻居,比如怂恿其他人去闹事,然后自己搭便车坐享其成,真正爱好钻空子的人反而是请律师的坚定反对者,永远站在你的对立面。

能够顺利起诉的小区,多半都要依靠不肯钻空子的人(往往不止一个)来组织。当一个小区的人,通过有效地组织,能够从10%发展到50%以上的时候,实际上几乎没有任何人认为这是在钻空子,相反大家都相信这是通过法律解决问题。如果你作为他们的律师告诉他们你主要的工作是来钻空子的,那他们一定要找一个正规的律师,既然道理在我们这一边为什么我们要钻空子呢?

反观一部分认为律师是钻空子的回答,我认为属于幸存者偏差,就是恰好在这些问题之下筛选到了部分观点。人只要多了,你就相信任何观点都是存在的。有时候越是没文化的人越喜欢表达一些非常浅薄的观点,这是因为达克效应,这些人意识不到自己说的话是无知,相反可能他们是真心觉得律师就是钻法律空子。我相信大部分人其实没有这么无知,他们会选择遇到不懂的事情不发表见解,他们能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们不真懂。

如果视角稍微变化一下,很多律师的客户都是toB而不是toC,企业客户的逻辑其实律师更是代表法律。在他们的需求里,除了谈判,还有找关系和打官司两条路可走。找关系代表钻空子,请律师代表依法解决问题。所以有很多大小老板其实是不愿意请律师的,因为他们对法律缺乏信任。

当法律对他们有利的时候,他们就会相信律师的作用,比如如何通过合同防范风险,确保收益,如何做好股权架构,如何有好的税费筹划又不承担各种风险等等。一旦法律对他们不利,他们就希望依靠关系解决问题,不会把律师作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选项。

你在商场上生存的时间越久,你就越是能意识到钻空子这种事中国企业家们才是最擅长的,他们都非常精明,他们能意识到,实际也是如此:

在钻空子这方面律师跟他们(客户)根本没得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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